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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首長任用之建議 市府人事調動皆合法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民政業務質詢時,有議員關心市長林佳龍上任後調整人事,對此市府人事處長陳杉根表示,所有公務人員的職務調整,皆屬首長人事權範圍,且依法規辦理,並無違法;若有違法或不符合規定狀況,人事調整案送至銓敘部也不會被審定核准。
陳處長也說,為配合各機關首長推展業務需要,副首長以下用人原則尊重首長之建議,例如經濟發展局副局長李逸安,主任秘書蔡珍珍,專門委員江振瑋;都市發展局副局長紀英村,主任秘書謝美惠,專門委員蔡青宏等人均為內陞;此外,秘書處、民政局、財政局、教育局、環保局、建設局、交通局及農業局等機關,計有十多位簡任人員亦為內陞。
此外,有關日前有議員到銓敘部抗議市府調動157人一事,人事處說明表示,異動情形包括府內調動97人、府外調動或進用機要人員34人、退休26人。
其中,府內調動97人,升遷32人、平調41人及降調24人。府外調動或進用機要人員34人,升遷17人、平調6人、進用簡任機要人員11人。退休26人,屆齡退休4人、市長就職前即已提出退休5人、市長就職後退休者17人。(10/27*10)*人事處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人事處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15-10-27
  • 點閱次數: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