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去年PM2.5自動測站年均值為26.98微克/立方公尺,數值超過WHO(世界衛生組織)標準1.8倍,為保障市民呼吸權、提升空氣品質,市府成立「台中市空氣污染減量工作小組」,提出「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要求台電等使用生煤為燃料的污染源企業,在4年內削減40%生煤用量外。
此外,分別條訂、提高電力及鋼鐵設施空氣污染排放標準,除加強管制各電力設施,要求提升設備效能、使用潔淨燃料外,加嚴鋼胚加熱爐排放標準,現有的加熱爐需於107年前汰換更新為燃氣設施;期望透過法規的制定與引導,讓台中市的空氣品質於109年達到環保署所訂國家品質標準15微克/立方公尺。
為更瞭解環境現況及與民眾健康間的關係,環保局規劃自明年開始,以3年約1億5,000億預算,執行環境污染調查與居民空氣污染物的健康風險評估,同時建置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提供主要道路有關懸浮微粒、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等監測資訊,並提供空氣品質即時資訊網(http://taqm.epb.taichung.gov.tw)及手機行動資訊APP,讓市民可以隨時透過網路或行動裝置掌握空氣品質現況。
環保局也表示,因為空氣品質惡化,勞動部訂定勞工危害預防指引,規範空氣污染指標大於500或細懸浮微粒濃度達500微克以上時,雇主應停止勞工所有戶外工作,並規範雇主應採行防護措施,及勞工待命期間薪資照給相關規定,除配合中央加強宣導「空污假」規定、保障勞工權益外,並訂定「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防護原則」。
此外,自今年起已全面啟動校園空氣品質旗幟宣導計畫,將空品旗幟分為綠色、黃色、紅色、紫色等四色,依序代表空氣品質正常、尚可、不良、危險,分別在每日上午8時及下午1時升掛旗幟,藉此提醒做好相應防護措施,降低空氣污染對師生健康的影響。
針對台中市前10大區域開發工程施工作業及重大公共工程案件,包含13期、14期區域開發工程、高鐵自辦市地重劃工程、水湳開發案及捷運工程等,環保局均列管定期查核,並每年固定針對機車排氣狀況通知定檢,達130多萬輛,另該局清潔車輛也已安裝了濾煙器,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10/30*12)*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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