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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以汽燃稅費取代已核定生活圈道路補助計畫 中市府將因此短缺11.75億無誤

交通部以公文通知直轄市政府,指「公路總局生活圈道路補助計畫自105年起不再補助直轄市」,改以汽車燃料使用費分配變更方式支應。目前台中市有十個中央已核定的建設補助案,包括東豐快速道路在內,將大受影響。市府建設局強調,汽燃費依法僅能用在道路維護管理,而非新建工程;若依中央新做法,市府105至107年度的汽燃費預估約可分配63.98億元,即使全額用在生活圈公路新建工程,仍比原核定補助短少約11.75億元。盼中央再檢視相關規定,並與中市府協商,共同為民眾福祉努力。
交通部繼日前行文直轄市政府,說明公路總局生活圈道路補助計畫自105年起不再補助直轄市,而以變更核撥地方政府的汽燃費分配方式因應。今(31)日交通部長陳建宇對媒體表示,補助調整後經費更多,明年台中市政府可獲分配24.7億元,比原來還多了約3.6億元,並指市府「故意扭曲事實」。
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依中央102至104年度每年平均核撥市府的汽燃稅費3.4億元計算,市府以新制在105年預估可獲24.7億元,年增21.3億元,以105年至107年計算,市府共可獲得63.98億元補助。而中央已核定105至107年度的十項生活圈補助計畫約75.73億元若確實不補助,兩者短差將達11.75億元。
有關汽燃稅費使用方式,黃局長也表示,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9條規定,徵收費用必須用於公路系統年度「養護及安全管理」;而中央原核定生活圈道路系統補助計畫,則是道路新闢工程,兩者性質完全不同。即使台中市政府能完全使用汽燃稅費來進行生活圈道路工程,105至107年期間還是有11.75億元的短差。
他強調,市府是工程執行單位,對預算都掌握很仔細確實,希望中央能再查明相關細節後回復市府,釐清疑慮。
黃局長也提到,以往包括行政院長、交通部長、政務委員蕭家淇等中央長官,都曾在台中提出各項建設的允諾,本來就應該儘速實現。然而,已獲中央核定的十個補助案如今卻以一份公文就做如此重大的變更,且完全沒與市府協商,形同「中央開支票、地方來買單」,呼籲中央不要再隔空喊話,這絕非市民或國人之福。
他強調,已核定的十個生活圈道路工程補助工程計畫中,以東豐快速道路105至107年的27.4億補助金額影響最大,希望舊案不要受到新制的影響,繼續依原核定方式進行。更誠懇盼望中央查明相關疑慮,並與市府坐下來好好研究,共同為市民做事。(10/31*1)*建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柯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001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15-10-31
  • 點閱次數: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