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麗華、陳成添、楊正中、賴朝國今(2)日業務質詢時指出,今年花都藝術節的遊行花車花了許多經費,上路後卻被說像「靈車」,市府應追究。
市議員曾朝榮說,市府目的應是希望縮短城鄉差距,因此將經費分配到4區辦理,在預算有限的情形下,無法發揮預期效果;他舉洛杉磯今年初的元旦玫瑰花車遊行為例,建議市府未來應寬列預算,或是將經費集中,製作出更具世界級水準的花車。
副市長張光瑤表示,對於遊行花車的價格與成品,他也不滿意,一定會追究,確實了解經費用途。
農業局長王俊雄則說明,遊行花車採委外製作,由於初次辦理且時間緊迫,因此來不及請廠商先行試做,確實仍有進步空間,缺失將納入檢討;而此次成品不但議員不滿意,市府同樣不滿意,目前正在驗收階段,將依照議員意見,確實驗收追究。
王局長指出,花車遊行從踩街嘉年華開始,加上街區巡禮、定點集結展示,依不同路線約4至5天,加上前置準備作業後,耗時約9天;花車採購扣除交通維持、活動公告、場地恢復等相關費用後,40台花車預算約860萬元,平均一台21萬5,000元。
王局長進一步說明,21萬5,000元包含租車2萬7,000元、司機1萬元、音響3,000元、花車外觀及花材固定設施7萬9,000元、贊助商看板(含排版)1,000元、花材4萬元、每日換花澆水維護4萬元、園藝資材及裝飾1萬5,000元。
(11/2*15)*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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