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起小隊長涉嫌向女隊員伸出狼爪案件,消防局今日上午召開人事考績會後,隨即召開記者會說明目前案件處置情形。專門委員楊元吉首先代表消防局對受害人與其家屬表達最深沉歉意,也表示已向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並尋求協助,後續也依性侵害防治法與檢察官指示,全力協助受害人妥善保護與心理支持。
消防局表示,案發當日即由政風督察小組及人事單位展開調查,先將該名小隊長調離現職,並降調為隊員;目前檢察官已命其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今天上午人事考績會決議,由於該名小隊長上班值勤時喝酒,考績會依「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第6點第7款,給予1大過並曠職4小時的行政處分;至於涉及刑法妨礙性自主的部分,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予以停職;刑事判決確定後,可進一步免職。
關於分隊其他人員是否違反規定在上班時間喝酒,也由消防局政風督察小組持續查處中,將視調查結果,依市府相關規定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消防局表示,目前台中市消防隊外勤女隊員有86人,之前男女隊員的浴室、寢室均有進行區隔。這次事件後將重新審視女性同仁的辦公環境,加強如監視器、門禁措施、鑰匙保管等相關安全措施,並規劃安排外勤女性隊員服勤休假、寢室安排以兩人為一組,未來更會加強鑰匙保管。
為防止類似事件,消防局已請各級單位加強督導,並安排相關教育及訓練課程,宣導相關法令規定及性別平等觀念,避免違紀事件再度發生。此外,將加強與女性同仁溝通及了解其需要,以做為內部管理作為參考,並提供必要的輔導或協助。
(11/2*12)*消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楊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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