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楊典忠、賴佳微今(2)日業務質詢表示,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後,針對高美濕地野生動物保護區進行分區管制,並設置棧道,目的就是不讓民眾踩踏濕地,危害保護區動植物,違規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以5至25萬元罰鍰。
楊議員指出,管制實施3年來,已有79人遭罰,入口處的告示牌上雖有註明管制規定,但文字超過1,000字,多數民眾並未留意告示內容;他建議市府以「請勿進入濕地管制區域,否則罰5~25萬元」等簡明文字,讓民眾一目了然。
賴議員則建議應增加環境教育課程,讓民眾了解規定與目的,才能一起落實保護濕地環境。
對此,副市長張光瑤表示,文字冗長確實較難發揮效果,將研議修改。農業局長王俊雄也承諾,市府將修改告示文字,讓民眾一目了然,共同維護濕地環境。
農業局說明,棧道兩側為「保護核心區」及「緩衝區」,民眾不可進入,否則將依法開罰5至25萬元,在棧道上即可近距離觀察濕地生態;循棧道路線行走至棧道末端,即可進入「永續利用區」,開放民眾進入體驗濕地生態。(11/2*15)*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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