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指出,因該河堤位處偏僻疑有野鼠且雜草叢生,近日河堤週邊農民為防止農作物遭野鼠破壞,確有至區公所領用滅鼠餌,但未曾聽聞通報犬隻遭毒害情事。
為避免發生憾事,烏日分局已強化河堤週邊等巡邏勤務,並請區公所及里辦公室配合勸導里民,勿隨意放置滅鼠餌,也呼籲民眾在遛狗時注意帶妥寵物,勿任其食用不明物品。
烏日區公所表示,將會同當地里長配合警方查緝,並要求公園維護廠商加強巡檢及清理,就各區域清潔時特別留意及清除類似物品;環保局烏日區清潔隊也將配合區公所執行環境清理廢棄物之清運,並加強環境巡檢稽查。
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已於今日上午派員前往該公園附近訪查,並巡視周圍環境,未發現可疑毒餌;而轄區烏日派出所員警表示,公園內未裝設監視器,已請該派出所針對自治公園周圍加強巡邏,並於公園內設立嚴禁毒殺犬隻告示牌,呼籲民眾如有其他相關線索,請儘速與動物保護防疫處或烏日派出所聯繫。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放置毒餌毒殺動物致死,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一旦查獲必依法送辦,請勿以身試法。(11/7*7)*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
聯絡電話:04-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