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表示,101年7月5日有民眾通報社會局長辦公室,有女嬰遭生母夥同男友虐待,之後由家防中心受案調查;社工員於101年7月6日電訪2次及1次面訪,面訪時,女嬰、生母及其男友都配合社工調查,並解釋平時照顧小孩的狀況,互動狀況尚佳,因此並未查出不當對待的情形。然而,考量其親職能力不足,住在旅社也非長久之計,因此在101年7月26日通報為高風險家庭,並提供親職支持資源。
101年8月6日高風險家庭委辦單位受理此案,於30天內完成開案評估,經密集持續與生母聯繫20次,生母都消極回應、拒絕聯繫;社工員於101年8月27日約定進行家訪,希望實地訪視所住的旅館,但旅館卻表示查無此人。提供親職支持資源的福利機構自101年8月6日接受本案後,也持續聯繫當事人,但都無法順利訪視到孩子,之後將此情況回報社會局;社會局之後發布協尋,但福利機構仍無法完成接案評估,因此轉由警政單位持續協尋。
到了今年8月25日,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再度接獲福利機構通報生母行蹤,但不論是社工員調查訪視或員警調查,生母都無法清楚交待小孩去向。社工員為釐清案情,也主動查調其出入境紀錄、健保(疫苗)就醫紀錄、戶籍資訊,還前往矯正機構訪談嫌疑人等,認為孩子行蹤不明多年,恐人身安全相當不利,因此在今年9月14日主動函請台中地檢署及市警局偵辦。
社會局表示,未來有關此類有高度危機或是行蹤不明的個案,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將採行「團體決策服務」模式,對於個案的調查與輔導決策評估時,都會納入更多元專業的資訊,讓第一線輔導的社工員能有正確的判斷參考,避免再發生類似悲劇。
此外,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也指出,這起案件生母還有四名子女,兩名由外祖父母照顧,一名由前夫照顧,一名寄養親戚並等待出養。後續將持續追蹤這四名子女的照顧情形。(11/9*8)*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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