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張立傑今(10)日在業務質詢指出,消防局採購的消防車底盤、車體分別拼裝而成,拼裝消防車是否可發揮消防救災功能?建議消防局改善。
消防局指出,國內外消防車輛均由底盤加車體分開打造組合而成,即便整車由國外原裝進口的消防車,也是由國外消防車製造商以不同廠牌之底盤及車體以組合打造而成,並經車檢安全檢驗合格後使用。
消防局表示,由於消防車輛的履約期較長,如水箱車270日曆天、雲梯車360日曆天,為確保當年度的預算能於該年度順利執行完成,消防局近年均於前年度年底預先辦理採購程序,以提高執行率。而採購的消防車輛均參考原內政部消防署早年所訂的共同供應契約規格及其他縣市消防車輛規格,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並無綁標情形。
消防局表示,目前消防車除雲梯車外,其餘包括水箱、水庫、化學、救助車等消防車輛,多是由廠商採購底盤後,在國內打造完成,所有消防車規格內容必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並經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RTC)相關測試合格證明,以維護消防人員救災效率及出勤時行車安全。
對於張議員關心採購過程,消防局表示將請政風室調查,如涉及不法依法處理;另外,明年度消防車採購案件將暫停採購程序,待確認相關問題再進行後續招標作業。(11/10*8)*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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