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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環境檢驗不合格 市府要求限期改善

針對民眾陳情反映工廠違規,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市府將前往突襲檢查,如檢驗結果不合格,依規給予改善期間,工廠如確實改善通過檢驗,市府不會隨意開罰;如無改善跡象,才會依法開罰,並盡輔導責任,要求業者改善。
市議員陳本添今(12)日業務質詢指出,一家持有環保署認證環保標章的工廠,因為民眾一再陳情,市府3個月內針對噪音、空氣、水質等項目,突檢35次,他建議市府除了開罰,也應盡輔導責任。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環保局檢驗後若不合格,依規定皆會給改善期間,只要工廠認真改善通過檢驗,市府不會隨意開罰單。
市議員蘇慶雲則指出,空氣汙染PM2.5近來常超標,是否會連帶汙染水資源?環保局長洪正中指出,以學理上及經驗上來說,由於空氣有浮力,微粒會飄在空中,較不會落進水裡,因此空汙變成水汙的機率不大。
另外,市議員陳清龍也提到,電動車不用牌照、駕照,民眾不用載安全帽,也無強制險,若發生車禍,民眾權益如何保障,他知道權責屬中央,但防微杜漸,牽涉民眾生命安全問題,建議市府請中央儘快訂立相關法規。對此,警察局長蔡義猛表示,將積極向中央爭取。(11/12*8)*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11-12
  • 點閱次數: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