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昨(14)日發現中區綠川東街人行道有人涉嫌徒手虐打犬隻致死,警察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接獲報案,立即到場逮捕張姓嫌犯,並通知動物保護防疫處會同辦案,全案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另外,南區合作街發生疑似虐犬案,動物保護防疫處與警察局第三分局正義派出所、社團法人台灣N.O.E行動組織合作,今(15)日循線調查,研判犬隻有遭受虐待傷害事實,當日立即將犬隻移送緊急安置,並依動物保護法對飼主的行為開罰。
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虐待造成犬隻致死,依法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請勿虐待或傷害動物,經查屬實一定究辦。
對於見義勇為報案的民眾及台灣N.O.E行動組織,動物保護防疫處也表達感謝,強調台中市拒絕暴力虐待,與市民一起締造友善動物的城市。(11/15*8)*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