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民進黨團向中央政府提出3項訴求,首先是空氣汙染總量管制應依區域狀況全面實施;其次請環保署於一週內提出短期減量SOP,並納入大型汙染源;第三是請教育部通令各級學校落實「紫色通報應變作為」,保障學生健康。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環保署依據空氣汙染物的傳輸特性,將全台各縣市依其區域特性劃分7個空氣品質區,而台中市被劃分至「中部空品區」;但環保署日前表示中部空品區總量管制今年確定跳票,台中市政府深感遺憾,希望中央能優先規劃中部空品區總量管制時程。
潘副市長指出,氣流擁有跨越疆域特性,提升空氣品質,並非只是地方政府的責任;環保署應即早於中部空品區施行總量管制,地方政府才能據以訂定減量目標,要求各汙染源確實執行,包含台中火力發電廠、中龍、豐興及中部科學園區等各廠,避免中部空氣品質持續惡化擴大。
為減緩空氣品質不良影響,潘副市長認為中央政府應更有作為,他建議應修訂現階段空氣品質惡化緊急防制辦法,配合用電備轉容量率,訂出台中火力發電廠因應空汙配合降載發電量的機制,善盡企業及大型汙染源的社會責任,以符合民眾期待。
潘副市長強調,中央應正視地方民眾對改善空氣品質的企求,盼環保署、教育部及經濟部工業局等單位,健全法規或提出必要作為,敦促台電儘快汰換老舊的燃煤發電機,改用燃燒天然氣的機組,同時鼓勵太陽能、風力發電等綠能發電,呼籲民眾節約用電,以減少台中火力發電廠的負荷,保障市民呼吸權利。
由於近日大氣擴散條件不佳,指標汙染物細懸浮微粒(PM2.5)數日達紫爆等級。潘副市長表示,市府已執行道路洗掃街,並加強稽查及防制,包括工廠稽查管制、營建工地查核、河川揚塵管制、汽柴車加強攔檢、目測判煙稽查、農廢露天燃燒稽查等措施,並於上週協調台中發電廠降低發電量,多管齊下積極應變。
而在地方法規的訂定上,台中市政府已擬訂「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除要求台中最大空汙來源的台中火力發電廠,在4年內減少使用40%生煤外,也要求市轄內的露天貯煤場在107年底前全改為室內化。
潘副市長指出,自治條例已通過市議會一讀會,將來如獲市議會審查通過,在中央單位審查時也盼各立委支持,未來將可有效減少燃燒生煤所產生的汙染物,也可降低室外堆置場的揚塵現象。(11/16*15)*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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