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中、楊正中、陳政顯今(18)日市政總質詢時關心學校營養午餐採購在地食材的程序,指市府要求廠商購買食材,需透過經營豐原果菜市場的豐原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採購價格較昂貴,還須繳交行政管理費。
教育局澄清,市府從未限定營養午餐廠商只能透過豐原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購買食材,目前台中市自辦學校午餐食材供應商有十家,僅兩家透過豐原區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購買。
農業局進一步說明,豐原區農會與農民締結契約,由營養午餐食材廠商採自願參與方式,為鼓勵性質,目前共兩家廠商參與,契作蔬菜包含高麗菜、大白菜、青江菜、空心菜、小白菜等,每週供應一次,已於10月19日開始供應。
由於農民採收蔬菜後,需至豐原區果菜市場集貨,辦理農藥快篩檢測等工作後,再交貨給食材廠商,因此依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施行細則」規定,收取合理的市場管理費。
至於蔬菜收購價格,經與食材廠商會議討論後,決議採波動式,以台北一市、台北二市、三重市場、台中市場、高雄市場等五家市場的前二日單一菜種平均價格,除以五後,作為交易基準價。
教育局也強調,市府今年推動營養午餐加碼五元,補助不只侷限在地食材,更包含有機蔬菜及非基改食材,並要求增加菜單變化性及精質度;市府也請各校透過校訂定合宜午餐品質提升方案納入午餐契約中,要求廠商確實落實,發揮加碼五元的最大效益。
此外,部分國民黨籍議員昨日要求市府一名機要顧問前來議會備詢,認為他身兼豐原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一職;市長林佳龍表示,該名機要顧問先前擔任的是台中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經營台中果菜市場,並非議員所指的豐原果菜市場。事實上,該機要顧問已於日前辭去台中果菜市場代理董事長一職。
台中市政府表示,議員如為了業務質詢,可基於特定事項目的,要求上述四間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至市議會的業務質詢時備詢,市府絕對尊重議會;但議員現在要求備詢的時間屬《地方制度法》第48條規定的市政總質詢,並非第49條規定之業務質詢。(11/18*15)*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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