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選舉委員會表示,這次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領表,自明日起至11月27日在台中市選舉委員會9樓(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11月23日至27日在台中州廳二樓中山廳登記(西區民權路99號),開放登記期間,也可在此領表。
選委會特別提醒候選人注意,候選人除應依選委會規定填寫表件外,繳交之2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相片一式5張(原住民47張),黑白或彩色均可,戶籍謄本要3個月內正本,不得以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代替。
保證金為新台幣20萬元,須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劃撥支票為限;候選人如要設置競選辦事處,在申請登記時,競選辦事處登記書一定要設置1處以上,登記時若未繳競選辦事處登記書則視為不設置,以後將不得補增設或變更。
此外,候選人學歷為學士以上學位,應繳交其國內外學位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但於93年3月20日以後辦理之總統、副總統選舉及97年1月12日以後辦理之各項公職人員選舉,曾刊登於選舉公報學歷欄內之候選人學歷,得予免附;而這次中央選舉委員會也製作一份候選人登記小幫手宣導單,領表時將一併轉發;有關登記表件,候選人可由台中市選舉委員會網站下載www.tcec.gov.tw。(11/18*11)*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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