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環保局指出,環保署預告修正的「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主要新增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數值,納入細懸浮微粒(PM2.5)24小時平均值濃度,並分為預警級、初級、中級和緊急級,分別為54、150、250、350(微克/立方公尺)分級管制。
其中,若PM2.5濃度達54的「預警級」管制標準,應變防制措施包括加強餐飲業油煙抽查、加強攔查高污染機動車輛及稽查怠速不熄火機動車輛,並要求高中以下學校懸掛空品旗幟等;若PM2.5濃度達150的「初級」管制標準,防制措施則包括在河川裸露地進行灑水、一般民眾減少戶外活動、學童上下學或從事戶外活動應配戴口罩等。
若PM2.5濃度達250的「中級」管制標準,防制措施包括除大眾運輸工具外,不得使用總重量逾3500公斤以上的柴油引擎汽車及二行程機車、限制當地戶外旅遊或運動賽事、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等;若PM2.5濃度達350的「緊急級」管制標準,防制措施則有禁止柏油鋪設、火力發電廠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40%以上等。
市府環保局說,依據環保署擬訂的空品惡化預警數值,須達「緊急」階段,才有要求燃煤等火力電廠降載的相關規範;以台中市歷年空品監測數據分析,99年3月發生中國大陸沙塵暴事件時,各空品測站的監測數據PM2.5數值也僅達「初級」,而今年自10月以來幾波的紫爆,也達不到中央擬訂的「初級」門檻,顯見環保署訂的應變措施啟動門檻太高。
中台灣空污防制行動聯盟表示,近來空氣品質不良,大家都希望擁有藍天、好空氣,環保署應該要體認中部地區總量管制的迫切性,儘快提出更有效的空汙管制作為,並莫再阻擋各地人民為搶救生存權而推動的「禁燒或管制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草案所規劃的PM2.5「初級」濃度應變防制措施,市府早就納入中市空氣品質惡化防制要領執行中,未來參加環保署公聽會時,將會積極建請環保署降低中級、緊急等級的應變門檻數值,並在初級階段即納入污染源降載、降產等防制措施。(11/19*11)*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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