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大里灌溉溝渠遭強酸汙染 環保局依法重罰並持續督導追蹤

日前有民眾通報大里區頂厝路灌溉溝渠魚群死亡,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獲報後立即前往稽查,發現水中強酸廢液來自位於7公里外的廢棄廠房,該廠房承租業者清理廠區時,將原廠內酸性廢液排至廠外,造成下游水源汙染。環保局表示,將依法對業者開罰,違反刑法部分,也將移請檢警依法偵辦;另外,針對廠房內仍留有部分廢棄物,將持續嚴格督導追蹤,要求廠房承租業者限期委託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進行清理。
議員張滄沂、尤碧鈴今(20)日在總質詢時關心大里區頂厝路灌溉渠道日前出現魚群死亡的情形,要求環保局查明。
市長林佳龍強調,他相當重視汙水排放問題,亂排放汙水將傷害河川整治與生態環境,請環保局務必嚴辦,對排放者採取重罰,以維護大自然生態環境。
環保局表示,日前獲報後已立即前往現場稽查,經過跨夜追查,發現水中強酸廢液來自位於灌溉渠道7公里外的廢棄廠房,為該廠房承租業者清理廠區時,將原廠內酸性廢液排至廠外,造成下游水源汙染。
環保局表示,該業者將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強酸性廢液排出汙染河川,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將從重處分;此外,業者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及未具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及第4款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有關違反刑法部分,環保局將移請檢警依法偵辦。
為避免殘餘酸性廢水持續流往下游擴大汙染,環保局啟動緊急應變,除協調大里區公所提供沙包,及調度民間廠商進行強酸廢液攔阻及抽除處理作業,相關緊急處置衍生費用將一併向業者求償。此外,因廠房內仍留有廢酸液、廢汙泥及太空包等廢棄物,環保局將持續嚴格督導及追蹤,要求廠房承租業者限期委託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進行清理。
環保局呼籲,廠商進行廠房整理應洽詢合法清除機構進行處理,切勿存有僥倖心態,任意排出或棄置酸鹼廢液、廢水或廢棄物,如經查獲必定依法嚴懲、絕不寬貸;而民眾若發現汙染情形,請即撥打環保局報案專線04-22291747,市府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
此外,張議員也關心環保局是否有列管汙染大里區農地的上游工廠?
環保局表示,為減緩大里區農地土壤遭受重金屬汙染情形,環保局自100年起即加強大里溪周邊及上游區域的高污染潛勢列管事業稽查管制,包括放流水採樣、許可查核、廢水處理設施查核等;自100年迄今共計稽查2,596家,查獲248家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均依法告發處分,裁處金額逾2,334萬元。
另外,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市府針對上述區域內違規情節重大業者,除處以罰鍰並督促其改善外,也已勒令3家業者停工,廢止1家排放許可證,並移送6家涉刑責業者,至檢察機關偵辦。(11/20*11)*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11-20
  • 點閱次數: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