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雅旻議員今(20)日在總質詢指出,台中市農業設施目前以畜牧業最多,長期以來存在沒有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導致在過戶或轉移時,拿不到農地農用證明,會被課遺產稅或土地增值稅。
她表示,現在政府鼓勵青年回鄉,年輕人要過戶繼承,補照是唯一的途徑,但補辦建築執照會裁罰造價的千分之一,上限30萬元,但南投、彰化、雲林或嘉義、台南等縣市卻不罰。她認為,補辦使用執照的罰鍰是市長行政裁量權,建議市長撤除此項罰鍰。
林市長強調,全國性一致上的法令,市府依法行政,至於地方單行法規,尤其縣市合併後,當時原台中市法令直接適用原縣區,產生許多難行的地方,這部分要請農業局再調查。
他指出,不只這個案子,包括農舍管理上也遇到相同情況,市府究竟有多少裁量空間?請農業局進行檢討並召開跨局處會議,研議如何輔導民眾合法化,而不是僅採取處罰方式,不能讓最基層老農有苦難伸。(11/20*8)*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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