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台鐵、高鐵等交通場站是「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與「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資源回收桶設置辦法」所規範的17類場所之一,應於明顯處設置資源回收桶,並應「標示資源回收字樣和標誌」、「資源回收桶與一般垃圾桶相距10公尺範圍內」及「資源回收桶總容積量不得少於100公升」,以方便市民或遊客隨手分類回收。
一般交通場站通常只見設置「一般垃圾」與「資源回收」等2類資源回收分類設施,為保障清潔、收運和分類人員安全,環保局鼓勵將玻璃容器分開回收,並先免費提供60處交通場站設置玻璃容器專門回收桶。
環保局表示,廢玻璃容器屬應回收廢棄物,台中市今年1至9月玻璃回收量有2萬7,223公噸,佔全部回收量9.5%;廢玻璃容器若未妥善回收、隨意棄置於農田或道路旁,除造成環境污染外,更易造成農民或民眾誤踩踏而受傷;提醒民眾交付回收該容器時,勿與其他回收物混合回收,請分類妥善裝袋後交付資源回收車隨車人員回收清運,以避免碰撞破損,造成回收人員受傷。
此外,環保局即日起至12月31日也舉辦「玻璃心、環保情」廢玻璃回收兌換阿罩霧培養土活動,市民持20個提神飲料類玻璃容器(瓶),或30個一般類玻璃容器,即可兌換阿罩霧培養土1份(約8公斤),數量有限換完為止;兌換時間與地點為每週二、四在台中州廳服務台(西區民權路99號,04-22294025);每週一至週二、週四至週六在清淨園區家電診所(北屯區中平路987號,04-24263981),歡迎踴躍參加。(11/21*11)*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蔡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