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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焚化爐底渣資源化物填築台中清水案 中市環保局尚未同意備查 盼與新北合作要求業者改善

針對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將新北市焚化爐底渣資源化物填築在台中市清水區,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潤隆公司對底渣料件的處置過程已由台中市環保局核備在案。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澄清,潤隆公司是在底渣違規填築後,才將妥善再利用證明文件交給新北及台中兩地環保局備查,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尚未同意備查,並已函請新北市環保局確認是否符合規定,並期待與中市府合作督導潤隆公司儘速改善。
這起由潤隆公司以新北市焚化爐底渣資源化物填築於台中市清水區的案件,已引起台中市政府高度關切。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已於11月20日配合法務部調查局前往清水區現場會勘,將水土採樣及回填數量丈量紀錄,後續若查有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將由法務部調查局究辦;涉及違反刑事法部分,也將由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移送司法檢調單位偵辦。
今(22)日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再邀請學者專家擴大查核潤隆公司在清水區及梧棲區的基地現場,並要求潤隆公司派員在場開挖及說明;環保局則同步採樣檢測環境水體、土壤與底渣資源化產品異味。如查出未符合法規情形,將再次開罰並限期改善,屆時未完成改善,更將按日連續處罰。另外,本案造成水門損壞及灌溉水道阻塞影響排水功能部分,也將函請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及農田水利會查處。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潤隆公司是在完成底渣違規填築後,才依規定將妥善再利用證明文件交給新北市及台中市兩地環保局備查。截至目前為止,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尚未同意備查,並已函請底渣產生地新北市環保局確認數量、確認工程書圖超出地面高程等部分是否符合規定。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說明,台中市依「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屬於事後備查,因查獲潤隆公司不符管理方式規定,依法通知新北市環保局督導潤隆公司儘速改善清水區農田排水設施、底渣資源化產品堆疊影響地形地貌情形;同時也通知潤隆公司限期完成改善。
對於這起環境汙染事件,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希望新北市與台中市兩市政府的環保局攜手合作,齊心要求潤隆公司提出移除計畫,並於一個月內清除完畢;倘潤隆公司屆時未配合完成移除,已屬非法棄置,除將按日連續處罰外,並將就其非法棄置行為,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檢調單位查處。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洪正中也強調,市府將強力執法發揮公權力,全力為台中市民的居住環境品質而把關。(11/22*1)*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11-22
  • 點閱次數: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