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賴朝國今(23)日在總質詢時關心,市府秘書處聘用某位歐姓業務助理的經費由地政局負擔的情形。
秘書處長李如芳解釋,市府在裁撤屯區跟海線的服務中心之後,為服務原來縣區的民眾,設有行動市府任務編組,而該歐姓業務助理就是編組中的一員,目前在陽明服務中心上班,協助行動市府的工作,服務基層民眾。由於他需要到各區走動,所以工作地點並非如議員所說僅侷限在潭子區公所。
李處長也說,聘雇該名人員的經費使用地政局的重劃的工程管理費,主要是考量該名人員協助處理的業務與地政相關,地方許多民眾有土地重劃等地政方面的問題,因此考量由該名人員協助作為政府與民眾之間的橋樑,協助民眾處理相關事務,這是行之有年的做法,一切合法、合情、合理。
至於市議員拿出照片,指出該名人員在上班時間進行非公務工作,市長林佳龍說,市府調整山海屯服務中心是為了精簡人力,希望為民服務所做的行政革新,針對議員所指一事,市府一定會再詳細瞭解,並根據調查後的情形,依法辦理。
李處長則表示,由於照片上歐姓業務助理並未穿著競選背心,或有搖旗等助選相關動作,所以秘書處會再進行更進一步的行政調查,如果同仁在上班時間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該處一定會依法辦理。(11/23*6)*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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