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市府99年推動改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1月23日施行室內空氣管理法,並於103年7月公告第一批場所名單必須依規定管理外,今年度環保局也全力推動「非公告場所」實施自主管理。
環保局長洪正中指出,在推動的過程中也遇到不少阻力,許多公共場所因為沒有被列管,也無意願實施室內空品質自主管理,環保局沒有因此而放棄,今年邀集了2百餘處的公共場所,辦理了3場的輔導說明會,中市第一銀行16家分行最為積極,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搶先完成室內二氧化碳的檢測,檢測值分符合環保署的規定,並已完成維護管理計畫。
第一銀行則說,自主管理室內空氣品質是他們應盡的義務與責任,除了讓民眾能放心前來辦理業務之外,也可以讓各分行的行員有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這是維護環境有意義的工作,第一銀行絕對會持續做下去。
環保局也呼籲,中市轄內各公眾使用的場所,尤其是第1批已公告列管的場所,至今仍有未符規定的公告場所,環保局已開出全國第1張罰單,並再次發文要求場所改善,各公眾使用的場所應確保室內空氣品質符合規定,保障民眾權益。(11/23*8)*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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