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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國中師疑不當管教特教生 教育局要求學校提調查報告 將追究責任

台中市傳有國中特教生疑因竊取財物,遭教師體罰,造成肩膀、手臂嚴重瘀青,但校方聲稱是「管教」學生偏差行為,拒絕說明管教方法;市府教育局表示,已要求該校今(26)日召集教師考核委員會,調查該教師的管教行為,並在3日內提報調查報告,若不當管教行為屬實,將依法追究責任,議處相關人員。
教育局表示,依據《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到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有關國中特教生疑因竊取財物,遭教師體罰一事,教育局已要求該校今日內召集教師考核委員會,針對該名教師之管教行為進行調查,並在3日內提報相關調查報告,若教師不當管教為屬實,教育局將依法辦理,絕不寬貸,並追究責任,議處相關人員。(11/26*13)*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5-11-26
  • 點閱次數: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