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楊典忠今(26)日在市政總質詢上關心清水區海濱里文興路972等地號基地被潤隆公司填築來自新北市的底渣資源化產品處理進度。
市長林佳龍表示,獲知該事件後,他指示環保局首先釐清底渣的來源是否合法,經環保局調查後,發現是來自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核發的許可,再由潤隆公司移至台中放置。
林市長說,雖然底渣處理有法源依據,但在建設局已徵收待開闢的計畫道路上棄置,仍屬違法,建設局已移請檢調查明;且放置物內容與當初申請內容不盡相同,底渣中混入多量垃圾廢棄物,他已請環保局釐清後進行檢測。同時也必須阻止汙染擴散,避免造成更大傷害。
環保局檢測完畢後,對潤隆公司開出罰單並要求盡快改善。林市長表示,依法令業者必須在一個月內完成,屆時若未處理妥當,市府不只能加重罰金,也可由環保局代為清除,並追償潤隆公司清除費用。
環保局長洪正中也說,環保局掌握整起汙染事件後,根據現場水路破壞、空氣汙染及農業損失等,分別依照水汙法、空汙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等告發取締,目前累計開罰違法空氣汙染防制法9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8件,累計罰款114萬元。
洪局長強調,環保局要求底渣廢棄物必須清走,在未完成移除前將持續稽查開罰,且現在也請檢調單位介入了解,一切依法辦理。
環保局表示,今年5月7日台中市清水區海濱段972等地號基地,回填底渣資源化產品共7處,數量總計10萬3,851.15公噸,這些底渣資源化產品是新北市環保局焚化爐(8萬6,654.42公噸)及桃園市環保局焚化爐(1萬7,196.72公噸)委託再利用機構潤隆公司及博瑞公司依環保署公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進行基地回填作業;但因為沒有依照再利用規定,造成農田水路阻礙、空汙異味、揚塵問題及佔用公私有土地等環境汙染行為。
目前,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在11月6日現勘後,認定潤隆公司及博瑞公司假借再利用知名,行違法堆置之實,若於12月10日起未依規定移除,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得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暨依71條規定向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並執行代履行移除作業。
至於環保局在處理的第一時間,有公務員在未釐清事實之前,就對民眾宣稱底渣資源化產品是依照法令辦理,但後續才又發現並不合法。對此,市府已進行懲處。林市長表示,整起汙染事件除要求環保局調查清楚、進行全面補救與善後外,同仁發言不當的行為也必須檢討。(11/26*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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