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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規定工業廠商依比例使用再生水 中市福田水資中心109年每日供水可達13萬噸

立法院26日初審通過再生水發展條例,未來將有條件強制工業廠商須依比例使用再生水,台中市政府已啟動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方案,以109年供應每日13萬噸再生放流水,供台中港工業專區使用為目標,目前中龍鋼鐵已有需求6萬噸,彰濱工業區也有買水意願。
台中市政府水利局表示,再生水發展條例通過後,未來將有條件強制工業廠商須依比例使用再生水,經濟部也提出耗水費開徵政策,再加上自來水供應不穩定的因素,增加工業區廠商使用水資源中心再生水的誘因,而市府目前推動的福田再生水示範推動案,將在行政院專案核定後辦理招商。
水利局表示,為了解決缺水問題,市長林佳龍上任後旋即將「啟動水源聯合調度與再生水源計畫」納入施政計畫,並與交通部、經濟部及內政部等中央部會首長於今年3月30日聯合簽署「福田水資中心放流水供應台中港工業專區使用」合作意向書。
在枯水期自來水供應不穩定的情形下,質穩量定的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成為最佳的新興水源,已吸引不少廠商的注目,中龍鋼鐵就認為「再生水相當於救命水」,除了台中港工業專區外,甚至彰濱工業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紛紛提出用水意願。
水利局也說,除了福田示範案外,未來市府水利局還將結合經濟發展局,透過橫向連繫媒合工業用水使用端,推展水資中心再生水使用,節省的自來水可調配供給民生生活用水,可大幅降低台中市缺水的風險。(11/28*10)*水利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水利局 李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3754

  • 市府分類: 水利發展
  • 發布日期: 2015-11-28
  • 點閱次數: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