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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衛生局抽驗市售饅頭16件 全數符合規定

市府衛生局抽驗市售饅頭16件 全數符合規定
市府衛生局抽驗市售饅頭16件 全數符合規定
為維護民眾吃的安全與健康,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抽驗全市早餐店、饅頭專賣店及超市等處的各類饅頭,包括原味饅頭、羊乳饅頭、五榖饅頭、黑糖饅頭、山東饅頭、鮮奶饅頭、白饅頭等共16件,檢驗其防腐劑丙酸及其鹽類,近日檢驗結果出爐,全數未檢出,符合規定。
由於國人飲食多變化,麵製品製作技巧也隨之提升,衛生局在10月26日至27日派員前往抽驗,除業者自製自售的饅頭外,衛生局也檢驗食品工廠製作的完整包裝產品,以了解並掌握各種饅頭販售的食品安全性。檢驗結果日前出爐。
衛生局指出,這次檢驗的項目為「丙酸(Propionic acid)」,是我國准許使用在麵包及糕餅的食品添加物防腐劑,但不得添加使用於饅頭。此外也有使用用量限制,丙酸可抑制黴菌生長具防黴效果,但過量使用會造成噁心、不適等症狀,對健康也有影響。
衛生局長徐永年提醒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11/28*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施先生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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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5-11-28
  • 點閱次數: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