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人飲食多變化,麵製品製作技巧也隨之提升,衛生局在10月26日至27日派員前往抽驗,除業者自製自售的饅頭外,衛生局也檢驗食品工廠製作的完整包裝產品,以了解並掌握各種饅頭販售的食品安全性。檢驗結果日前出爐。
衛生局指出,這次檢驗的項目為「丙酸(Propionic acid)」,是我國准許使用在麵包及糕餅的食品添加物防腐劑,但不得添加使用於饅頭。此外也有使用用量限制,丙酸可抑制黴菌生長具防黴效果,但過量使用會造成噁心、不適等症狀,對健康也有影響。
衛生局長徐永年提醒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11/28*6)*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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