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表示,所謂高層建築物,意指高度在50公尺或16層以上的建築物,此類建築物有別於一般傳統建築,往往超出一般緩降機及消防雲梯車所能到達的高度,難以直接從外部搶救,無論是搶救人員進入、內部人員疏散、器材運送或消防水源供應,均有賴建築物本身的消防設備,如何妥善的運用與管理即成為消防人員必須學習的課題。
這次訓練地點是位於西屯區河南路與市政北二路交叉口的興富發鼎盛BHW商辦大樓,為一棟高達36層,高度近150米,地下也達7層樓的超高層建築物,模擬當地面33層發生火警時,如何運用大樓消防安全設備進行搶救。
訓練由第六大隊、所屬黎明、南屯、協和、春社、工業區等5個分隊及特種搜救大隊西屯分隊共同參與,共出動各式消防車輛13部及40餘位消防員。
現場運用美國消防學院提出的指揮控制模式CCIO(事故現場指揮與控制作業,Command and Control of Incident Operations),將人員分為作業組、計畫組、後勤組等,並成立指揮站、安全管制站、車輛調度區、快速救援小組等,在龐大的組織架構中每個人只接受一位指揮人員指揮,保持權責的分工,並使指揮官可專注於擬定救災策略,使組織不致於混亂。
高層建築物搶救與疏散不易,消防局呼籲民眾應加強用火、用電安全,落實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與維護,平時應熟悉逃生路線與消防器材使用,期能使災害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11/29*13)*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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