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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公有及河川地遭業者違法傾倒廢棄物 市府將嚴格執法重罰

近來發現台中市海線地區偏僻公有地或河川地,遭外縣市不肖業者偷倒事業廢棄物。「嚴格取締,決不寬貸!」市長林佳龍表示,經查發現非法事業廢棄物進入台中市焚化爐排擠民生廢棄物,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確保合法管道不會遭非法使用;市府也將列冊追蹤廠商違法傾倒廢棄物、排放廢水行為,一經查獲即嚴格重罰,展現執法決心。
市議員陳本添、李榮鴻、楊正中今(30)日在總質詢時指出,台中市海線地區偏僻公有地或河川地,如北堤西路至西濱處及大安溪畔,近來遭外縣市不肖業者偷倒事業廢棄物,台中市應有適當對策與規範。
林市長表示,經市府政風處調查發現,有非法的事業廢棄物進入台中市焚化爐排擠民生廢棄物,政風處已蒐集相關證據,將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移送檢調單位偵辦,確保合法管道不會遭非法使用;也請環境保護局列冊追蹤廠商違法傾倒廢棄物、排放廢水行為,一經查獲即嚴格重罰,展現市府執法決心。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針對大安溪畔遭棄置廢棄物事件,已派稽查人員展開追查,除做好現場緊急應變處置、污染物採樣調查、調閱監視器、相關單位會勘及持續積極查察污染行為人外,並以個案方式縱向聯繫中區督察總隊及環保警察介入調查,一旦查獲將嚴懲及重罰,扼止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
另外,環保局也加強廢棄物管理聯單勾稽,包括廢棄廢產源及清除,並強化不定期廢棄廢產源現場查核,並予重罰以避免業者存有僥倖的心態。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針對非法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行為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等人,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11/30*7)*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11-30
  • 點閱次數: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