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衛生局指出,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已在2003年證實,檳榔子(菁仔)為第1類致癌物,檳榔子成份中的檳榔素及檳榔鹼,會在口腔中產生致癌物質,導致嚼檳者罹癌。
而根據衛生福利部103年10大癌症死因統計資料顯示,台中市男性口腔癌排名第4位,研究指出嚼檳榔為罹患口腔癌主因,每10名口腔癌患者中,就有9名有嚼檳榔習慣。
衛生局也提到,嚼檳榔的人罹患口腔癌的機會是一般人的28倍;若嚼檳榔又吸菸,罹患口腔癌的機率則提高為89倍;如果吸菸、喝酒加上嚼檳榔,罹患口腔癌的機會更高達123倍。
另外,檳榔素會使嚼檳者產生欣快感、幸福感、依賴性、唾液增加及心悸等症狀,若重複且持續嚼檳榔,會使嚼檳者的心理產生對物質的渴求,也會產生身體依賴或耐受性,而無法停止使用,若停止使用,則會出現睡眠障礙、情緒不穩、焦慮等戒斷症候群。
衛生局長徐永年呼籲,嚼檳榔除了有損形象,更是造成健康危害的罪魁禍首,為避免口腔癌,拒嚼檳榔為最佳之道,並提醒有嚼檳榔或吸菸民眾,應每2年接受1次口腔黏膜檢查,保障自己的健康。(12/2*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