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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結束 市府將回收沙包

今年汛期11月底已結束,台中市政府將於12月7日開始回收防汛沙包,回收時間自12月7日起至12月11日止,民眾可直接送回各區公所回收;水利局籲請民眾配合回收,以免沙包棄置造成環境髒亂。
水利局表示,如欲留存沙包使用者,應妥善保存,建議使用過的沙包應風乾或曬乾後,妥善堆置於陰涼乾燥處,以利後續使用;但不要放置於陽光下,以免外袋風化破裂。詳細沙包回收點詳細資訊請見附件。(12/4*13)*水利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水利局 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5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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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水利發展
  • 發布日期: 2015-12-04
  • 點閱次數: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