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社工在11月8日初步認定本案為兒童虐待,女嬰在加護病房觀察治療中,檢查結果左側手臂肱骨及橈尺骨骨折,腹壁挫傷多處瘀青,肝臟有撕裂傷,肝指數過高。因為肝指數過高,手臂骨折處無法進行開刀治療,只能先打上石膏,須待肝指數回覆正常才能注射麻醉,否則有生命危險。
社會局指出,女嬰母親針對女嬰受傷的說詞不合理,且延遲就醫,社工於11月8日緊急安置女嬰在醫院並向法院聲請裁定安置。女嬰出院後,評估不適宜由生母照顧,已安置至社區保母處。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表示,由於女嬰營養不良,受照顧狀況不佳,身體弱小,此次受傷後,將持續追蹤其身心發展情況,適時提供協助,未來將評估母親照顧功能,並提供其他協助與輔導,後續也將依據女嬰生父的照顧意願與能力,評估是否交由生父或其他家人照顧。
針對涉嫌施暴的母親男友部分,警方已依法偵辦中,家暴中心也將依據兒少權益法規,對他提出獨立告訴。(12/4*8)*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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