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林佳龍日前於市政會議呼籲中央環保署儘快實施中部空氣品質標準區的總量管制,不要再以不正確的數字混淆視聽;然而,環保署昨(8)日卻發布新聞稿希望市府落實空汙防制計畫,減少交通及營建工程汙染源,迴避市府總量管制的請求。
對此,市府環保局今日再度指出,今年環保署舉辦的會議中,有空污委員指出,各縣市環保局訂定自治條例,代表中央訂定的規範不夠周延,管制力道不足,當時市府已建請環保署盡速訂定相關法案及實施總量管制,讓地方政府在管制上可以有「棍子」來鞭策,達到實質管制效果。
環保署若依市府請求實施中部空品總量管制,未來該區域工廠若因增設新廠房而增加排放汙染源,就需要同時減少污染源作為抵換,以減少對該區域空氣品質的衝擊,對地方政府而言是非常有效的管制工具。
且依據空氣汙染防制法,除非市府被列為三級空品防制區,否則對既存的汙染源僅能進行輔導與自主管理,無法要求各汙染源減少排放,因此市府環保局再次建請環保署,儘速公告台中市為PM2.5三級空品防制區,及訂定實施中部空品區總量管制計畫。
市府環保局長洪正中指出,該局今年5月已公告的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皆依據每年的計畫目標及減量目標落實執行,並針對固定源、移動源及逸散源額外再擬定33項管制策略及措施去推動,同步落實污染防制工作,且環保署也訂有考核地方執行成效機制,環保局不可能不落實執行。
至於環保署質疑「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進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是空包彈的說法,環保局也澄清,市府站在不再新增生煤使用量的角度,故於自治條例草案明定不再核發新設固定汙染源生煤許可證,希望所有想進入台中市設廠的業者,都應尊重及配合市府的自治法規規定,故無影響既有業者的權益。
而對石油焦的使用許可證也是如此,展現了台中市的管制決心,希望中央政府贊同地方政府的做法支持台中市,洪局長也再次呼籲中央環保署,由中央地方攜手共同對抗空汙,還給市民蔚藍的天空。
市府環保局也說,PM2.5已成為全民重視的議題,但是中央卻未訂定針對固定污染源的PM2.5排放標準規範,造成地方管制時缺乏依據;這些都是地方政府在執行防制工作上力有未逮之處,希望中央可以聆聽地方的聲音。
至於在移動源管制方面,由於柴油車、汽機車及施工機具的權責單位皆屬於交通部監理機關,而立法權責也在環保署,因此市府環保局及交通局並無法源可管制,且交通局僅能管理大眾運輸工具,對私人運具卻毫無管理權。環保局並已多次向環保署建議,請於中央的跨機關減量行動小組會議中進行協商討論,擬定移動源的管制辦法。
而在逸散源管制方面,中央訂有「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該法條在裸露地管制力道過弱,環保署已說明會進行修法,但迄今尚無消息,因此地方在執行上無法有效管制抑制污染。
另於7日的市政會議中,林市長已裁示未來公共工程稽查到不法事宜,立即告發處分,由政府機關帶頭做起,展現空品改善決心。另在餐飲業管制迄今無任何法源可進行加強管制,僅能利用空污法第31條及第20條檢測異味進行告發處分,於10月環保署召開中部空品區減量行動小組會議時,有多個縣市請環保署針對餐飲業訂定相關管理辦法,但迄今仍無消息。(12/9*10)*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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