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大雅區某幼兒園有學童對同儕施暴,造成該同學疑似手指脫臼,對方家長得知後到向園長表達不滿,園長對施暴同學打屁股以示處罰。但園長當日即自知行為不妥、深切反省,前往該同學家致歉,並與家長和解,目前該學童已轉學,另已繳交的學費也全數退還。
教育局表示,本案園長不當管教行為確實導致幼生身心受損,已告誡不得再有類此行為,如再發生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處負責人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教育局強調,教保服務人員應秉持正向態度,與幼兒建立信賴關係,日後將於相關會議重申不得對幼童施予任何不當管教行為,另將安排敎保知能專業研習,提升教保服務人員正向輔導能力。
(12/13*12)*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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