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環保局也表示,除要求二家公司持續清理改善,對於涉及違反刑事法部分,市府已於上週移送司法檢調單位偵辦,並已委託律師對業者聲請假扣押,確保能持續要求其全數移除完畢。
位於清水區海濱里文興路972等24筆地號7處土地,遭潤隆填築來自新北市的底渣資源化產品,市府環保局查獲後,限期12月10日前完成移除,因期限屆滿仍未改善,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空氣汙染防制法》,每日按堆置地點連續重罰,截至今(15)日止,裁處金額已累計至176萬元。
環保局表示,該處基地遭回填底渣資源化產品,來源是新北市環保局焚化爐及桃園市環保局焚化爐委託再利用機構潤隆公司及博瑞公司,依環保署公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進行的基地回填作業;但因為沒有依照再利用規定,造成農田水路阻礙、空汙異味、揚塵問題及佔用公私有土地等環境汙染行為。
對此,環保局於11月10日要求潤隆一週內提清理計畫書,並於12月10日前完成移除作業;由於潤隆在期限屆滿後仍未提出改善作為,環保局自12月11日起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及《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3、24條,每日按堆置地點連續重罰。
另一方面,市府環保局強力要求業者負起清除責任,兩家業者終於回函表示,將自12月14日起移除堆置於清水區海濱段(974-3、973-2及972-2等3筆地號,面積合計1,357平方公尺)占用公有地約2,000餘公噸底渣資源化產品,預計於一週內完成。
(12/15*12)*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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