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日前抽檢本市所販售11種不同品牌的女性運動內衣,檢測結果商品中文標示均合格,且依國家標準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均符合標準,游離甲醛、偶氮染料及有機錫等檢驗項目,無超標情形;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運動內衣,穿著前最好先以清水洗滌過,以減少化學物質殘留,引發皮膚不適。
為確保市面上所販售的女性運動內衣符合紡織品安全規範標準,保障消費者健康,日前台中市消保官至本市各運動用品店及百貨專櫃,購買11種不同品牌的女性運動內衣進行檢驗,依照國家標準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進行檢測,均未檢出游離甲醛、偶氮染料及有機錫,中文商品標示部分亦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因紡織產品在印染和後處理等過程中需加入各種染料、助劑等整理劑,這些整理劑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當有害物質殘留在紡織品上達到一定量時,就會對人們的皮膚,甚至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於101年10月1日起,公告內衣列為應施檢驗商品,包含女性運動內衣在內,尤其近年國人運動風氣興盛,穿著運動內衣的女性人口日益增加,相關紡織品安全更顯重要,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運動內衣,建議對於商品標示不明的產品請勿購買,購買時除注意品質、價格外,國內產製應標示製造廠商,如為進口則應有進口廠商名稱,還有電話、地址也不可少,此外,還有尺寸或尺碼、生產國別(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並建議在穿著前最好先以清水洗滌過,以減少化學物質殘留,避免引起皮膚不適反應。
(12/15*12)*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謝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