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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消保自治條例將增訂策展機構把關責任 杜絕違法旅宿業禮券

近日其他縣市接連發生日租套房公安事件,台中市政府為避免業者利用大型旅展活動,短期間大量販售違法旅宿業禮券,市府消保官會同觀光旅遊局加強大型旅展稽查及持續舉辦禮券健檢活動,並將修正「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增訂策展機構把關的義務,藉由政府稽查及策展機構把關,保障消費者權益。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違法旅宿業因存有公安檢查是否合格疑慮,輕則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重則甚至危及消費者生命安全,市府消保官在101年進入大型旅展稽查時,發現日租套房的業者大辣辣的在大型旅展販售禮券,即使合法業者所販售的禮券也多無履約保證。
陳局長強調,市府 102年10月舉辦全國首創的禮券健檢活動,結合稽查及教育民眾的功能,雖己發現違法旅宿業的比例大幅減少,參展廠商的選擇取決於策展機構,策展機構應對所邀請廠商負把關責任,此次的修正重點即在增加策展機構的把關責任,策展機構如知悉業者的違規行為仍不制止者,將被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也提醒消費者,除政府及策展機構應稽查、把關外,消費者也可以利用交通部旅宿網(http://taiwanstay.net.tw/)查詢想住宿的地點是否為合法旅宿業,切勿只考量費用是否低廉而賠上寶貴的生命、健康。消費者如有禮券消費的問題都可以在機關上班時間用室內電話或手機直撥1950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專線,尋求諮詢。(12/18*8)*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張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2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5-12-18
  • 點閱次數: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