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環保局與警察局交通大隊、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站不定期在台中市重點路口,進行車輛改裝及噪音攔檢,如現場檢驗噪音值超過管制標準,警察局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共計執行28場次、攔檢257部車輛,其中91輛檢測不合格。
為維護居家安寧及杜絕改裝車輛猖獗,環保局除受理民眾檢舉噪音車輛外,明年度也將持續邀集相關單位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攔檢勤務,藉由專業任務分工,採「馬上測、馬上罰」的措施,遏阻改裝車輛歪風。
環保局呼籲,如發現噪音車輛,可記錄車號、發現時間、地點及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後,前往「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輸入以上資料,系統受理後,即通知車輛到檢作業。
(12/25*12)*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陳科長
聯絡電話:04-22276011分機6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