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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空氣品質 良好等級天數及PM2.5均較2014年改善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持續監控台中市的空氣品質,根據近三年行政院環保署空氣品質測站數據資料,以監測日數而言,2015年的良好等級(綠色)日數比起2014年有明顯增加;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方面,2015年為23.69μg/m3,比2014年26.90μg/m3已有改善,不過,因PM2.5仍未達到空氣品質年標準15μg/m3,環保局強調將繼續努力,希望儘速符合標準。
環保局表示,以台中市的空品趨勢圖來看(圖1及圖2),10月至隔年3月是歷年的高污染季節,當東北季風漸增強時,PM2.5濃度也明顯升高,其除本地污染貢獻源外,有部分為境外污染源。
統計台中市內環保署5個及環保局6個測站之有效站日數的空氣質量指數(AQI)等級分布進行比較(如表2):2015年空氣品質「紅色不良(145≦AQI≦158)」站日數比2014年5.77%下降至3.58%;「紫爆非常不良(AQI≦159)」站日數比由1.88%下降至0.95%;在空品「良好(AQI≦50)」等級則由18.64%上升至25.57%。
此外,環保署測站每日的PM2.5最大值,月平均分析(如圖3、圖4),2015年較2014年改善,可見2015年台中空品狀況已有改善。
統計數據分析結果,台中市空品狀況雖逐年改善,但因仍未達到PM2.5空氣品質年標準(15μg/m3),環保局強調仍會繼續努力,目前已針對「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及「逸散污染源」分別訂定33項管制措施;「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日前更已獲市議會審查通過,將做為日後約束汙染源的有力後盾。
在「固定污染源」管制方面,已訂定自治條例管制生煤、增修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取締污染源;在「移動汙染源」方面,汰換柴油公務車、取締二行程機車、補助購買綠能交通工具、打造便捷公共運輸;「逸散汙染源」,則禁止露天燃燒稻草、解決揚塵逸散問題、工地揚塵改善作業等方式進行管制。
另外,市府已針對PM2.5進行成份分析研究,並連續三年共編列1.5億進行風險評估及加強宣導防護措施。同時也與環保署合作增加裝設連續監測設施(CEMS)列管對象、並協調台電及重大污染源於空品不良期間實施降載等,盼能透過多重管道,來改善空氣品質。
市長林佳龍表示,透過將空氣品質資訊公開透明化,讓市民可以嚴格監督,有了這股力量,市府會持續進行空污管制及改善工作,逐年提升空氣品質,讓市民有感空污的改善,還給市民一口乾淨的空氣,也能讓下一代能看見藍天白雲。(1/4*14)*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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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6-01-04
  • 點閱次數: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