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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號倉庫等建物公告歷史建築 都市發展與文化資產保存攜手共進

台中火車站後方的古老建築,包含新民街倉庫群、20號倉庫群及台鐵宿舍群,昨(12)日正式公告為「歷史建築」;其中新民街8號及10號倉庫,因歷史年代久遠,指定為「古蹟」。
文化局表示,1908年日治時期縱貫線通車,帶動台灣整體發展,台中火車站成為都市發展的重要指標與門戶,更活絡了商業行為,台中火車站周邊的倉庫群及宿舍群便因應而生。
百週年後的火車站,因鐵路高架化,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原計畫將倉庫群及宿舍群拆除,但台中市政府考量倉庫群及宿舍群仍具一定歷史意義及都市發展的紋理脈絡,且廣受多方團體及民眾重視,經過市府文化局多次協商及召開文資審議後,終於讓台中市具代表性的鐵路文化資產得以保存。
其中,新民街倉庫群81號、83號及台鐵宿舍群復興路四段235號、237號,因涉及大智路打通計畫及未來停車場用地問題,為兼顧都市發展與文化資產保存,經審議委員決議易地保留。使都市發展與文資保存兼顧,兩肇合作振興老舊城區。
另外,針對倉庫群及宿舍群的活化再利用,未來將配合都市發展局「綠空廊道沿線發展計畫」作整體規劃,同時藉由鐵道串連周遭文化資產,達到跨時代的意象塑造,進而帶動舊城區整體發展。透過保留珍貴的文化資產,提供市民一個寓教於樂且友善的公共空間。(1/13*17)*文化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2290280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發布日期: 2016-01-13
  • 點閱次數: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