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也澄清,僅管大甲火葬場舊小靈堂前空地是免費提供喪家使用,但現場仍立有告示牌,禁止任何業者專管使用,市府也未委託任何業者架設棚架;現場由台中市直轄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搭設的棚架,使用費是家屬與其委託的殯葬服務業者間的合意行為;換句話說,喪家也可以自行或委託其他業者搭棚架舉行喪禮,未搭棚架也可使用該場地。
有家屬向市議員李榮鴻陳情,大甲火葬場舊小靈堂前空地搭建靈堂棚架,由殯葬公會向家屬收取棚架及桌椅費用,質疑是否圖利?
市府民政局長蔡世寅表示,市府體恤喪家辦理喪禮儀式的需求,免費提供大甲火葬場舊小靈堂前空地給喪家使用;公有道路也是政府所有,但仍可讓民眾申請舉行喪禮。這些都是人之常情,與所謂圖利無任何關聯。
民政局表示,小靈堂前搭設棚架辦理殯葬儀式,性質上仍屬殯葬用途,基於便民服務,配合提供喪家使用,並無圖利業者的情形,目前也沒有家屬向市府檢舉有受剝削的情形。(1/18*1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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