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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稽查鮮洋食品加工過期品 台中市下游業者逾期品已全數銷毀

衛生局稽查鮮洋食品加工過期品  台中市下游業者逾期品已全數銷毀
衛生局稽查鮮洋食品加工過期品 台中市下游業者逾期品已全數銷毀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追查德安百貨14樓鮮洋食品倉庫,涉嫌販售過期豬肉、魚卵製成的臘肉、魚子醬,下游業者包括上閣屋、大大茶樓及精彩火鍋等跨縣市分店;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今(19)早立即稽查位於大魯閣新時代購物中心的上閤屋、大大茶樓及精彩火鍋等台中分店,均已將逾期成品及原料全數銷毀丟棄。
「鮮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倉庫位於台南市東區德安百貨14樓,被查獲大量逾期食品,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昨(18)日午夜接獲台南市通知後,今日一早立即派員前往大魯閣新時代購物中心,稽查上閤屋台中復興店、大大茶樓台中復興店及精彩火鍋台中復興店等店家。
經衛生局調查,這3家餐飲業者,確實有向鮮洋公司南中廚訂購福氣魚卵、臘腸及肝腸。衛生局指出,昨晚大大茶樓股份有限公司復興分公司,已自行銷毀購自鮮洋公司在德安百貨14樓倉庫(即南中廚)的庫存品,包括福氣魚卵6公斤及臘腸、肝腸11公斤。
而大閤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復興分公司也在昨晚收到總公司通知,銷毀丟棄福氣魚卵3公斤、魚子醬4公斤至廚餘桶;精彩火鍋股份有限公司復興分公司所購買的魚卵已使用完畢,現場無庫存。
昨日共計銷毀丟棄福氣魚卵9公斤、魚子醬4公斤及臘腸、肝腸11公斤等24公斤逾期成品及原料。
衛生局也提到,稽查現場發現上閤屋台中復興店尚有梅花豬肉一箱約15公斤,該批梅花豬肉是向福有企業有限公司進貨,製造日期為2014年4月7日,有效日期則為2016年4月6日,非屬逾期食品。
此外,衛生局也派員前往上述三家餐飲業者總公司「精彩饗宴股份有限公司」台中辦公室稽查(東區大智路49號2樓),據現場邱姓接待人員稱現址僅為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事、行銷及總務等業務,並不負責食材採購。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依據食安法第15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第1項第8款:逾有效日期…」,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呼籲食品業者應秉持企業責任與道德。(1/19*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傅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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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6-01-19
  • 點閱次數: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