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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盼忠孝路夜市設立攤販集中區 成為國際級觀光夜市

市府盼忠孝路夜市設立攤販集中區 成為國際級觀光夜市
市府盼忠孝路夜市設立攤販集中區 成為國際級觀光夜市
以主動輔導代替被動取締,台中市政府期待忠孝路夜市申請成為攤販集中區,藉此改善週遭環境、衛生、交通問題,市長林佳龍昨(19)日晚間前往視察,並與自治會座談,同時大啖在地美食。他指出,未來忠孝路夜市可藉由iBike與步行,連結鄰近的綠空鐵道、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等景點,盼吸引國內外遊客到訪,成國際級觀光夜市。
林市長昨日晚間前往忠孝路夜市視察,並逐一與攤商、民眾握手寒暄,有攤商還拿出12年前與林市長合照的照片,令他十分驚喜;在與攤商座談時,忠孝路夜市自治會也準備徐大姊炸香香、小胖刈包、正老牌麵線糊、臭豆腐、大胖蚵仔煎、清河棠果汁等在地美食,讓林市長一口接一口,並與同行的市議員邱素貞、經濟發展局長呂曜志一同為在地美食大聲喊「讚」。
林市長指出,議會已經通過「臺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市府將以輔導代替取締,加上夜市自我管理,以改善夜市的交通、清潔、衛生與停車空間,盼能吸引國內外觀光客,成為國際級觀光夜市。
他也說,忠孝路夜市總長600公尺,共有187攤商提供總鋪師級的美食,可與逢甲夜市、一中街夜市等量齊觀,未來將透過步行、iBike等方式,與鄰近的綠空鐵道、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綠川等景點相互串聯,讓夜市各種推陳出新、百吃不厭的料理,成為創意生活首都的一部分。
市府經發局呂局長表示,忠孝路夜市歷史悠久,希望自治會能積極提出申請成立攤販集中區,讓市府能主動輔導,以提升夜市的環境與衛生品質都可以提升。
市府經發局表示,攤販集中區自治條例已完成立法,未來市府的攤販政策將由「以禁止為原則,許可為例外」,改變為「公、私有指定區域許可設立原則」,只要符合自治條例規定並經市府許可者,就可在公、私有土地上設立攤販集中區。
忠孝路夜市起源於日治時代,歷久彌新,至今仍充滿人潮,營業區域以忠孝路沿線為主體,東起台中路,西至國光路,中間橫貫民意街、正氣街、合作街、正義街及濟世街等數條街道,攤販於道路二側設攤營業,路段全長約680公尺,路寬約20公尺,屬常態型街道夜市。(1/20*10)*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蔡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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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16-01-20
  • 點閱次數: 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