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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聽取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修法建議 後續將召開會議進行充份討論

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歷經近一年時間,彙整消費者保護法在訴訟實務上所遭遇到各項問題後,向中央提出修法意見,行政院於昨(21)日邀集法務部、中彰投縣三縣市代表、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及學者專家開會並聽取各方意見,未來將陸續召開各個問題的研商會議,進行更充份地討論。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表示,希望中央重新檢視消保法並進行修正,未來也會針對食安法規提出建議,從法規面著手,以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昨日由王展星律師、何志揚律師及謝天仁律師代表與會,針對現行消保法問題在會中提出建言,律師們均表示,近年來接二連三發生食安事件,雖有眾多消費者受害,但因消費金額少,舉證不易等原因,消費者願意提起團體訴訟的人數普遍偏低,而且依現行消保法規定,消費者如無法證明所受損害,便無法從黑心廠商的不法利得獲得補償。
此外,目前消費者團體訴訟進行假扣押等保全程序時,尚無法直接免供擔保,同時須證明業者有脫產之虞,往往造成來不及第一時間進行保全程序,希望藉由提出修法來拋磚引玉,重新檢視相關規定,以遏止黑心業者的不法行為。
法制局表示,感謝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百忙中熱心提供實務上消費者團體訴訟所遇到的問題,並具體的提出修正意見,未來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將加入苗栗縣律師代表,除了消保法外,未來也會針對食安法規提出修正意見,逐步建立良好的消費秩序。
(1/22*12)*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康主任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1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6-01-22
  • 點閱次數: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