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衛生局進行第二波年節食品檢驗,包括抽驗金針、筍干等脫水蔬菜共20件,其中有3件二氧化硫超標;另抽驗肉乾、臘肉等肉製品等20件,1件防腐劑超量;而年節象徵步步高昇的米製糕類抽驗20件,1件越南河粉檢出防腐劑不合格;花生糖等抽驗27件,1件總黃麴毒素超過標準值;零嘴蜜餞32件、水產製品24件、豆製品24件等檢驗均為合格。
這次衛生局抽驗167件年節食品,共6件不符標準,其中4件分別為在西屯區生暉商行抽驗的「金針」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5.8g/kg(標準:4.0g/kg以下);南區瑞峰五金行抽驗的「脆筍角」檢出二氧化硫0.25g/kg(標準:0.030g/kg以下);西屯區黃素嬌攤抽驗的「臘肉」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3.14g/kg(標準:2.0g/kg以下);西屯區宗盈商行「芝麻花生糖」檢出總黃麴毒素160.3ppb(標準:15ppb以下);該4件產品在檢驗報告檢出時,衛生局已立即通知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移外縣市源頭廠商所轄衛生局進行後續處理。
另外2件產品為南區瑞峰五金行抽驗的「寶島特上筍干」檢出二氧化硫1.64g/kg(標準:0.030 g/kg以下),該產品為大里區美加利有限公司製作,據業者表示,該批筍干共製作90斤(3箱),全數賣給瑞峰五金行,已回收2箱多且銷毀;南區阿義製麵「越南河粉」則檢出「防腐劑去水醋酸1.13g/kg(標準:不得檢出)該產品是由大里區上毫(胡O峻)製造購入,據胡姓業者表示,產品生產約80至100斤,賣給阿義麵店約5至10斤,其他零賣給市場散客,因產品保存期為1至2天,該批已無庫存。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安法第18條規定裁罰這兩家製造廠商。
衛生局表示,長期食用黃麴毒素食品會對人體或動物產生肝臟毒性、免疫抑制、甚至可能致癌,提醒民眾購買花生、花生糖等產品時,選購信譽良好商家購買,注意產品包裝完整無受潮破損,開封後儘速食用且儲放於乾燥區保存,避免因環境潮濕影響致黃麴毒素產生,食用而影響人體健康。
「主動積極維護市民飲食安全是市府持續致力的目標!」衛生局長徐永年強調,業者違法使用食品添加物產製食品已違反食安法第18條,並依同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而食品含黃麴毒素超標,已違反食安法第17條真菌毒素限量標準,業者限期若未改正可處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製的食品也需依規立即下架銷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合法製作食品。(1/23*6)*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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