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表示,法律行動專車主要目的是讓民眾不論是訴願、國賠或消費爭議等相關問題,均可在法律行動櫃臺申請,同時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希望藉由法律行動專車的親近服務,節省民眾往返路途的辛勞,獲得更便捷的法律服務。
法制局也表示,法律行動專車成員由該局行政救濟科、消費者保護官室及相關科室同仁所組成,因各區公所皆有法律諮詢服務,為使資源充分利用,避開各區公所固定的法律服務時間,訂定每月最後一週的星期二為法律行動專車服務時間,若有異動再擇期舉辦。
105年度行動法律服務專車服務時間及地點包含1月26日外埔區公所、2月23日新社區公所、3月29日和平區公所、4月26日烏日區公所、5月31日大甲區公所、6月28日清水區公所、7月26日龍井區公所、8月30日后里區公所、9月27日和平區公所、10月25日神岡區公所、11月29日太平區公所、12月27日霧峰區公所。
(1/24*12)*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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