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頭家國小於98學年度起,認為教科書商數學教材內容難易度不一及教材銜接困擾,造成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上的問題,因此由坊間出版社授權,編印數學補充教材,提供師生額外練習。
教育局指出,依據「臺中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2點第6項規定,課程教學應採用教育部審定之教材或學校各領域教學研究會核定之教材或教師自行研發之教材,不宜採用更不得推銷坊間出版為應付升學考試之各種參考書及測驗卷。頭家國小明顯違規,去年5月已函文糾正學校。但該校仍未檢討改正,104學年度第1學期改由教師自主決定是否使用數學補充教材,購買費用由各使用班親組織繳交給出版社。
針對頭家國小違規行為,教育局嚴正要求學校不得繼續使用,並研擬相關策進作為,該校表示104學年度第2學期將不再使用與坊間雷同的數學題本,105學年度將由學校數學領域教師評估學生學習狀況,編纂更適合師生使用的數學補充教材。
至於校方104年度第1學期違規行為,教育局要求校方提報失職人員名單,將追究行政責任,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1/24*1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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