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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展中心案法院宣判 鄉林建設須賠市府1億3,716萬

國際會展中心案法院宣判 鄉林建設須賠市府1億3,716萬
市府與鄉林建設公司纏訟多年的「國際會展中心案」有最新進展,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9日做出判決,鄉林建設除應賠償市府2,376萬元違約金外,還須再賠市府1億1,340萬元的土石方價金,合計1億3,716萬元。
台中市政府原本預定在秋紅谷生態公園現址興建國際會展中心,並且以BOT方式委請鄉林建設興建,然而,鄉林建設在該處挖了一個大水池後就工程停擺。為此,市府與鄉林終止契約,並以「給付違約金」為由提起訴訟,要求鄉林建設給付1天30萬元違約金與遭挖走的土石方價金。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於97年判決鄉林建設應給付市府2,502萬元違約金,但是土石方價金部分則免賠,對此市府向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提起上訴。
19日二審判決出爐,法院判決鄉林建設除應給付台中市政府2,376萬元違約金之外,還需給付1億1,340萬元土石方價金,而扣除市府已經收到的6320萬5,550萬元履約保證金與一審給付的金額2,502萬元後,鄉林建設還須給付4,893萬餘元土石方價金。
市府經發局表示,市府請求土石價金為1億6千萬元,但法院只總計僅判准1億3千餘萬元,由於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因此該局將於收到判決書20日內決定是否上訴。(1/25*10)*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3103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16-01-25
  • 點閱次數: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