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為市民吃的安心,市府獨步全國,推出「樂活台中」食安篇APP,用紅、黃、綠三種警示燈號,讓消費者隨時了解各家餐廳的食品衛生、公共安全等相關資訊,做為選擇餐食消費的參考資訊,另於重大食安事件發生時,APP也能快速提供瑕疵食品的退費條件及地點,減少消費者等待及政府部門回應的人力負荷。
農曆春節將至,年貨大街陳列販售的散裝食品依法必須標示「品名」及「產地」供消費者參考。陳局長指出,往年常有店家標示不夠完整或標示不實產地,市府消保官於年貨大街稽查時均列入重點查核項目,特別注意各項年貨食品的標示是否合乎規定,為消費者把關年節食品安全。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也表示,考量食安問題並非單一縣市問題,常有區域連動情形,除成立「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提出具體的消保法修正條文草案,提送行政院,更由謝天仁律師、王展星律師以及何志揚律師參加行政院所召開的修法研商會議,研擬可能的修法方向;未來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將加入苗栗縣律師代表,並就食安法規提出修正意見,逐步建立良好的消費秩序。
(1/28*12)*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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