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表示,市府農業發展基金編列1億元補助農民復耕,由各區公所或農民團體研提相關計畫後,將再協助農民恢復生產。
此外,太平區頭汴坑地區枇杷的損害,有與林務局租用契約書部分,依林業救助可申請救助金;無租用契約書部分,則可請區公所專案列冊送林務局審核,符合規定者依規定核發救助金。
日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公告台中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欲申報現金救助的農民,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而申請人如為土地所有權人,應再附土地登記謄本;申請人如非土地所有權人,則應附土地登記謄本,並附上委託經營契約書、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更多相關訊息請洽各區公所。(1/29*13)*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農業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