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由市府勞工局長黃荷婷陪同勞動部主任秘書鍾錦季、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署長陳秋蓉,前往嘉里大榮物流台中所,就勞工是否超時加班、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重點事項,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延長工時未經勞資會議同意及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1天超過12小時上限,將依法開罰2萬至30萬元罰鍰。
黃局長表示,由於春節前後適逢物流倉儲業、零售量販業、餐飲業、旅宿業等行業旺季,以往常發現雇主使勞工有延長工作時間1天超過12小時、未依規定給予加班費、使勞工連續工作(未每7天休息1天)或勞工於國定假日(除夕至初三)出勤時,雇主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等違法情形,影響勞工身心健康,也損害勞工權益。
她呼籲相關業者應遵守勞動法令規定,在獲取利潤的同時,也應兼顧勞工權益,讓所有勞工安心過好年;此外,因應春節期間旅遊潮,旅遊業及客運業也將進入旺季,也希望事業單位注意司機工時,讓司機能有充分休息時間,避免因疲勞駕駛而發生公共危險。
另外,物流倉儲業、零售量販業、餐飲業、旅宿業等行業在春節期間也邁入旺季,雇主應該讓勞工適當休息,避免過勞情形發生。
台中市事業單位如有缺工、人力就業等需求,也可透過勞工局辦理徵才或提供職業訓練等各項資源,協助盡快找到適合的人才,讓企業運作更順利。如有勞動權益問題,可撥打勞工局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1/29*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洪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