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社會局表示,胡姓少年失蹤時年僅4歲,身上資料有限,經協尋仍無親屬認領,因此由台中市政府保護安置,並由時任市長擔任監護人。104年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進行屆齡兒童未入學查詢時,懷疑胡姓少年為93年台北市受案的失蹤林童,經由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積極查詢,比對林童幼時相關特徵後,確認胡姓少年與林童為同一人,並尋獲林童家屬聯繫方式。
社會局表示,台中市政府當時基於維護兒童最佳利益,依民法規定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指定監護,93年10月25日法院判決由台中市市長擔任監護人,依法從監護人姓氏,並由市府提供生活照顧及教育安排。社會局指出,94年間曾有一度獲知胡姓少年設籍線索,然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協助訪查,發現林母已離世,林父行蹤不明,無法取得相關親屬聯繫,故無法證實胡姓少年身分,尋人任務又暫告一段落。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長呂建德呼籲家長,目前衛生福利部設有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以及警政署失蹤人口協尋系統全國協尋平台;若遇兒童走失情形,務必就近向警察局或派出所報案,並提供正確失蹤資訊、兒童特徵與近照,以便即時尋獲失蹤孩童,讓家人早日團聚。(2/1*10)*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趙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7014